什么样的借条不能起诉 什么样的借条不能起诉对方
什么样的借条不具有法律效力
【潍坊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
1、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2、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三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
【潍坊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什么样的借条不能起诉对方
潍坊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1.非借款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借款人被胁迫、欺骗、隐瞒事实等情况下签订的借条。
2.没有辅助证据证明的大金额借条:超过5万的借款除借条外还需要银行转账证明或者见证人的见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借条:8周岁以下签订视为无效。
4.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不符合其年龄特点的借条:18周岁以下,8周岁以上签订的价值较大的借条。
5.过期借条:借款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到期2-3年,且无法证明在此期间催讨过债务的借条。
6、借条中规定有复利条款。根据前述有关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借条中贷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属于复利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在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均不受合同法保护。
潍坊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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