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担保人如何写法律主观:1、资金出借人、借款人物誉、担保人基本信息:(注:出借人即资金出借人、债权人,将约定金额的资金借给借款人(即资金借用人、债务人),借 下面由邯郸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欠条担保人 欠条担保人没有签字有担保人责任吗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欠条上担保人如何写
法律主观:
1、资金出借人、借款人物誉、担保人基本信息:(注:出借人即资金出借人、债权人,将约定金额的资金借给借款人(即资金借用人、债务人),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该笔资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担保人即借款人的 连带责任担保 人) 2、借款信息: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担保人确认条款: 担保人确认:担保人自愿为借款清念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借款本答蚂困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出借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诉讼费、 律师代理费 、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本担保是不可撤销的、不可免除的、连带和无限责任的担保责任之担保。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特立此据为凭证! 4、借款人、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借条出具时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欠条写上担保人,是不是稳一点
一、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
1、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就产生了法律效力,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凯李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邯郸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
什么是担保人
担保人,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指的是对某项事务或者事件作出一定保证行为的人。例如在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担保,担保人则具体是指具有代为清偿或者还清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个迅郑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担保行为的人;是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所约定的内容,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亩孙颂力还清所借的债务时,担保人则要按照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一般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承担着相同的的责任,国家机关单位、或者以公益为目的性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一些职能部门的人员不可以成为担保人人,但是,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担保一般情况下可以分为五种方式,即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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