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我国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在某些情况下,(1)既得权是指成立要件已经具备并被主体实际享有的权利。(2)期待权是指成立要件尚未具备将来有可能实现的权利。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或者按当事人的约定,民法典第13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下面由咸宁知识产权律师为您介绍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是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指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行为人年龄与智力状况的不同,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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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知识产权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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