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是否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不适用风险代理参考《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专家我国的离婚案件是不允许风险代理的因为风险代理具有一定的逐利性。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离婚时财产分割诉讼是不可以做风险代理的在《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当 下面由郑州知识产权律师为您介绍北京律师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是否能风险代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北京律师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是否能上诉
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类型案件都是不允许风险代理的。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与传统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是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二是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三是约定的收费比例比较高,对律师的吸引力比较大。四是委托人对承办律师的信任度高,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比较大。
北京律师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是否能收费
能。
因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风险代理的金额应不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百分之三十。
但是,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这些是不能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