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中村拆迁补偿的是安置房还是商品房
深圳城中村拆迁补偿的是安置房还是商品房
安置房通常指开发商在拆迁原住居民的房屋后,补偿安置给原住居民的新建房屋。
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产权。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而言,产权上有明显的区别,部分安置房不具有完全产权。
2、时间交易限制。安置房的交易受到的限制比较多,很多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都有限制,一般规定安置房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3、交易风险。由于安置房存在的诸多交易限制,购买安置房的风险相对于商品房而言就会大一些。
4、质量区别。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利润被限制,所以部分开发商在建设安置房时偷工减料,造成安置房的质量都不如商品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