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间接费用属于资本化计入开发成本的范畴《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土地增值税中开发间接费和管理费用的区分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 下面由武汉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土地增值税清算规程开发间接费正列举费用是指什么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开发成本有以下几点: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土地增值税是指国家对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物等产权的主体所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包含着两层含义,第一是国家只对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征税,第二是国家只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产权征税。
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超过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