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适用专项债范围2001年10月1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的《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具体规定了划拨用地使用范围,明确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如果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造物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建造期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计入工程成本工程完工之后其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外购的房屋,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通常是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以及 下面由潮州拆迁律师为您介绍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
【潮州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下列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成本中;(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作为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土地土地使用权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潮州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金
我认为应该属于。因为国有资产,是指由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国有资产包括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单位的资产、按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具体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设备,家具、用具及无形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划拨土地属政府采取划拨方式调配给单位使用的,结合国有资产的形成原因,可确定为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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