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河北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河北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2-09-12 17:58:51 作者:南阳拆迁律师

年河北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河北省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为了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 下面由南阳拆迁律师为您介绍河北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河北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发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的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利于城市的旧区改建。第四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全省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第六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房屋拆迁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参与制定或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拆迁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审查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等有关文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
  (四)负责对房屋拆迁被委托人的资质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五)负责对房屋拆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六)调解和裁决房屋拆迁争议。
  (七)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被拆迁人,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实行强制拆迁,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八)管理房屋拆迁档案资料。
  (九)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本办法的单位、个人予以行政处罚。第二章 拆迁管理一般规定第七条 单位或个人需要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拆迁房屋的,必须持批准的设计文件、年度投资建设计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权属证明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安置条件报告,向县级以上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
  拆迁人未提供上述文件,或者安置区域不具备供水、供电和交通等基本生活条件的,不得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第八条 因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第九条 实施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必须是持有县级以上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由省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第十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及时将拆迁人、拆迁项目、拆迁范围、拆迁工作程序和拆迁期限,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公布,并用书面形式通知当地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第十一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在拆迁之前,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第十二条 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偿和安置协议书。拆除出租的房屋,拆迁人应当与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分别签订补偿和安置协议书。第十三条 签订补偿和安置协议书应当使用省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包括:
  (一)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
  (二)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
  (三)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四)违约责任。
  (五)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第十四条 补偿和安置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经协商不能达成补偿和安置协议的,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进行调解,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予以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调解和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第十六条 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并用书面形式通知被拆迁人。逾期仍未拆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河北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设区市和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拆迁管理第四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设区市或者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实施拆迁。第五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时,申请人或者受让人筹集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必须达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并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差额。
  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及拆迁的南阳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送达被拆迁人,并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在拆迁范围内公布。第七条 在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拆迁单位的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直接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委托,不得与拆迁单位或者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经济关系,不得为拆迁人指定拆迁单位或者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第九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二)安置用房的面积、位置和价格;
  (三)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六)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第十一条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第十二条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和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协助执行;被执行人应当到拆迁现场,拒绝到拆迁现场的,强制拆迁照常进行;运至指定处所的被执行人的财物应当交给被执行人接收,被执行人拒绝接收造成损失的,由被执行人承担责任;强制执行过程和搬迁的财物,执行机关应当记入笔录,由执行人员、被执行人员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字或者盖章,被执行人员拒绝签字、盖章的,由执行人员和其他在场人员签字、盖章。第十三条 因执行人员在实施强制拆迁过程中的过错,给被执行人的财物造成损失的,由执行机关给予经济赔偿。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第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外,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第十六条 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用途,依照依法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房屋用途的,依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确定或者由城市规划部门认定。第十七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可以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第十八条 设区市和县(市)土地、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城市规划区内的基准地价、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或者单方工程造价。第十九条 对被拆迁房屋需要进行价格评估的,应当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进行。
  对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应当委托持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时,被拆迁人和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协助。
  被拆迁人对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时,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协助。

上一篇:土地增值税率最新2022年

下一篇:民法典关于拆迁赔偿规定

声明:《河北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一文由律师委托(www.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南阳拆迁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最近更新

  • 平湖律师 平湖律师咨询电话 平湖律师 平湖律师咨询电话

    浙江平湖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1、机构正规。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综...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9

  • 即墨律师 即墨律师事务所 即墨律师 即墨律师事务所

    青岛即墨免费律师电话法律主观:诉讼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的,对此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具体的律师收费要依据其委托的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9

  • 伊犁律师 伊犁律师事务所电话 伊犁律师 伊犁律师事务所电话

    伊宁市离婚律师事务所你好,看涉不涉及财产,如果不涉及财产的话最低三千起。涉孝州及财产的话按诉讼标的计算律师代搜谈理费。每个律师收费标准不同,建议咨询世慎碰具体的...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9

  • 岳阳律师 岳阳律师收费标准 岳阳律师 岳阳律师收费标准

    岳阳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号码1、湖南弘一(岳阳)律师事务所,洞庭大道208号缤纷年华4楼。2、湖南金州(岳阳)律师事务所,通海路群枣前和家园b栋门面。3、湖南人和...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8

  • 方明律师 方明律师事务所 方明律师 方明律师事务所

    我很懵今天收到这个有没有知道这个是真假的湖北赫城律师事务所?看来经历了相同的状况,老家那边给我打电话说这个事情时把我整瞎厅早懵了。我甚至怀疑下我的记忆是不是断片...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8

  • 律师帮办 律师帮办晚报栏目 律师帮办 律师帮办晚报栏目

    律师咨询宅基地律师接受委托应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并对收费问题约定清楚。这种情况你和该律师协商,应该可以要求退还一部分;第孙山罩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权范围1....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8

  • 上虞律师 上虞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上虞律师 上虞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上虞律师办理刑事案件。      (一)律师办理刑事瞎缺案件,实行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800--5000元件。      2、起诉阶段8...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8

  • 创为律师 创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 创为律师 创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怎么样?怎么收费的你好,房屋拆迁一般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扰销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给...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