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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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4、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6、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建设工程的总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
【九江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