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公司设立条件
上海市私募股权投资公司设立条件
设立股票投资公司的条件:
1、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
二、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元。
三、无外资方股东股权。
4、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5人以上,或者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符合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证书申请条件的函。
5、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信和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五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十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二)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三)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四)有公司章程;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六)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