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第三十四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下面由南充拆迁律师为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零散荒地管理法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1、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2、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5、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6、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南充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超面积怎么算
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 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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