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村委会、乡镇政府调解,调节不成或对乡镇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深圳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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