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扣除期末留抵退还的增值税税额,期末留抵税额是指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导致认证的进项税额没有足够的销项税额供其抵减的税额。纳税人违反增值税、,(二)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三)税率及注意点两个具体规定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纳税人缴纳“两税”所在地的规定,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 下面由南京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增值税滞纳金算入城建税计税依据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增值税的滞纳金是否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对加收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不能并入三税税额中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滞纳金算入城建税计税依据吗
不可以的,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纳税人缴税的“非税”款项(滞纳金、罚款)、进口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增值税滞纳金算入城建税计税依据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必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期限内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纳税人违反了增值税、消费税、二税条例的有关规定,税务部门对其追收应纳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时,亦应追征其应纳的城建税,并相应加收滞纳金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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