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相关的公式
个人取得的偶然性质的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
个人偶然所得税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向纳税人征收的税款。征税对象主要是个人获奖、中奖、中奖等意外收入。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纳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是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人。无论在哪里颁奖或颁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都将由支付单位扣除。意外收入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率为20%计算。人们常说的1万元起征点,是指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依照税法全额征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