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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科社会实践日志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2-09-25 11:03:46 作者:南宁刑事辩护律师

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科社会实践日志

经济侦查科属于公安机关,一般称缉私队。容易混淆的是检察机关的反贪局以前一般叫经济检察科。经济侦查科是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南宁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掌握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熟知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熟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规律、特点,掌握现代经济犯罪侦查技能,能够胜任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及相关业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温馨提醒:
职业能力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公安事业,有奉献精神;
2、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警务体能锻炼标准,掌握警务驾驶、武力使用等基本警体技能,具备公安实战需要的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和警务英语等通用能力;
3、掌握常见经济案件的一般侦查措施与手段,能够利用网络及相关系统开展案件信息的查询与初步的情报分析;
4、掌握规范、熟练制作各类询问、讯问笔录,以及规范开具法律文书的技能;
5、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南宁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与执法水平。
经侦大队立案标准:
1、报案人可直接到市(县、区)公安局(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大队)案件受理室报案。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打击经济犯罪。
2、经济侦查大队,仅对经济犯罪行为负有法定的侦查与处理义务与权力。如果警方根据当事人的描述,认定为民事纠纷,警方是不会介入的。
3、如果当事人有确切证据或理由,证明警方作出的认定为民事纠纷不予介入的决定是错误的,可以将所持有的相关证据,向当地检方提出,请求检方依法履行职责,确认警方不予立案的决定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求检方要求当地警方纠正其错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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