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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务侵占罪中的侵吞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2-09-04 07:30:22 作者:赤峰刑事辩护律师

相对应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的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的二倍即六万元;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巨大”的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职务侵占罪是指、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二、职务侵占罪中的侵占是什么侵占即非法占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 下面由赤峰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什么是职务侵占罪中的侵吞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中的侵吞资产罪

您好,一、哪些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一)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必须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了公司、企业的财物是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如果股东通过秘密窃取等非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侵占,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这种犯罪方式是指,公司、企业的高管及其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的本公司、企业的财物直接据为己有。

(三)本公司、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

这种犯罪方式是指发货员、缴库员、搬运工、修理工等一些具有管理、保管、经手本公司、企业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监守自盗。

(四)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

这种作案方式是指,犯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本企业的财务。

(五)员工因为薪酬纠纷等原因而擅自截扣公司款项

员工在构成此类犯罪时常常会觉得很委屈,他们认为,是公司先拖欠其工资,他们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这么做的。但即使如此,只要员工出于占为己有的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截扣公司款项,就构成了职务侵占。至于员工与公司间的劳资纠纷,应该通过合法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途径解决。

(六)非本公司、企业的人员与本公司、企业的员工勾结共同构成职务侵占

在这类犯罪中,非本公司、企业的人员往往是与本公司、企业的员工互相勾结,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本公司、企业的财产,因此,前者是职务侵占罪的共犯。需要指出的是,非本公司、企业的人员只能作为职务侵占犯罪的共犯形式出现,而不能单独实施职务侵占罪。

二、职务侵占罪中的侵占是什么

侵占即非法占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屋、设备等财产等谎称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屋,过户登记为己有;或者隐匿保管之物,谎称已被盗窃、遗失、损坏等等,又包括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分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

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本罪。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对本单位财物的非法侵占一旦开始,便处于继续状态,但这只是非法所有状态结果的继续,并非本罪的侵占行为的继续。侵占行为的完成,则应视为既遂。至于未遂,则应视侵占行为是否完成而定,如果没有完成,则应以未遂论处,如财会人员故意将某笔收款不入帐,但未来得及结帐就被发现,则应以本罪未遂论处。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中的侵吞财产罪

赤峰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职务侵占罪中侵占即不仅包括业务上先合法持有、后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也包括窃取、骗取、侵吞等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赤峰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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