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联关系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二、关联关 下面由辽源劳动法律师为您介绍关联关系类型控股关联未达到控制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哪些
即指将群体中不同类的对象之间的结构关系(例如,依赖关系不同,依赖关系等)进行分析分类组合的形态。
辽源劳动法律师温馨提醒:
企业关联关系类型一般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等。
多数关联关系是二元的(即只存在于两个类之间),既可能是关联关系具有名称,也可能是各关联关系角色具有名称。关联关系通常是在分析过程中命名的,此时还没有足够的信息来对角色进行适当的命名。如果使用关联关系名称,关联关系名称就应该反映该关系的目的,并且应该是一个动词词组。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
这是一个经济类名词,有关的解释如下:
一、有关关联关系的解释: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二、关联关系的判定标准以及相关类型:‘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 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下同)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6、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7、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控股关联和其他关联的区别
(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五)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六)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七)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八)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声明:《关联关系类型控股关联未达到控制》一文由律师委托(www.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辽源劳动法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