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第十一条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 下面由泸州公司法律师为您介绍公司法司法解释二2022年12月修正版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2022年12月修正版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当公司存在本条规定的事由之一,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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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2年修正)》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2022年
泸州公司法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有以下几点: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4、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泸州公司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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