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工资总收入+年终奖起征点专项扣除)税率速算扣除(2)举例:小明拿了2万的年终奖,然后小明每个月的工资是6500,每个月需要缴纳5,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累计预扣预缴。下面这个公式大家可以一下:个人所得税税前工资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5000的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个例子比如你的月薪1,(1)计算年子女教育支出专项扣除额。(2)计算郑某可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 下面由黄冈劳动法律师为您介绍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例题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个人应交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收入怎么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工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和缴纳?
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工资、工资计算公式:纳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计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人税征收点实际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纳税征收点:现行征收点按5000元/月的征收标准计算。案例:某人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7200元,个人所得税(7200-5000)×10%-105=115(元)。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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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
累计预扣法思路如下:
1、先把截止当月所有工资,相当于“年”算个税;
2、减去截止到上月已累计缴纳税额;
3、就是当月需要“缴”个税。
采取累积预扣的方式是使预扣的税款最大趋同于年终的汇算清缴税款,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退补税的情况发生,从而减轻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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