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川粤律师事务所 川粤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川粤律师事务所 川粤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3-04-04 11:25:45 作者:蚌埠劳动法律师

(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良讼律师事务所四川川粤律师事务所四川浩律法律咨询四川瀛领律师事务所重庆中钦(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弘筑律师事务所所在市成都市成都,张军成律师。 下面由蚌埠劳动法律师为您介绍川粤律师事务所 川粤律师事务所怎么样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我床底下有一个道德相对主义者,他什么都做得出来

一、文化和个人差异的论据这论据就是,相对主义者认为文化和个人都在道德问题上有不同意见,因此没有客观的道德规范.为了维护这个前提,相对主义者通常列举一些例子,证明跨文化和文化内部对道德有不同的看法,包括性行为、堕胎、战争和死刑等.哈根(Hadley Arkes)是一个道德相对主义的反对者,他讽刺地说:「在一个社会,一个寡妇在丈夫的葬礼柴堆上被焚烧;在另一个社会,她在迈阿密海滩上被焚烧.在一个社会,人们对厨师的烤牛肉抱怨;在另一个社会,人们拒绝烤牛肉而将厨师吃了.」总括来说,用文化和个人差异的论据有四个困难. 此处的翻译有点问题.原文为“In one society, a widow is burned on the funeral pyre of her husband; in another, she is burned on the beach in Miami. In one society, people complain to the chef about the roast beef, in another, they send back the roast beef and eat the chef.”意思应该是「在有的社会中,寡妇会在她丈夫的火葬柴堆上一起被烧死;但不同社会中,她则会在迈阿密海滩上因日光浴晒伤(sun burn).在有的社会中,人们会向厨师抱怨他的烤牛肉;但不同社会中,人们则会想吃厨师而不吃烤牛肉.」 (1)差异并不带来相对主义.人们对事情不同意并不等於没有真理;例如,如果你和我在地球是否是圆的问题上不同意,这分歧绝对不能证明地球是没有形状的.同样,我和一个新纳粹主义者可能不同意是否应该平等对待人,但这分歧绝对不能证明平等不是客观的道德价值.即使个人和文化没有共同持有的价值观,这并不能证明没有人对价值观有正确或错误的看法.尽管道德差异确实存在,一个人或整个文晌悉化(如希特勒和纳粹德国)仍然非常有可能是错误的.单单有差异的事实不足以达到结论,说客观的规范不存在.我们最多可以承认在奴隶制、种族灭绝和强奸儿童等问题上,没有客观而正确的立场;因为奴隶拥有者、种族灭绝的疯子和恋童癖者明显地与我们谴责这些行为的人有不同的意见.结果是,道德的差异仅仅是一个社会学的观察,不能说明道德的真实本质. 没错,观察到「差异的出现」,与该差异是否足以证明「有另一套相对标准」,是两回事.即便身为相对主义者,他们也未必愿意走到那?极端,将单纯的偏执与疯狂当成「道德标准并非普遍」的证据(以致完全抹去了正常与病态的界线).举例来说,川菜与粤菜间的不同,可以用来证明饮食标准是多元相对、各有系统的.但某位罹患嗜粪症的病人,其行为却只能成为被治疗的理由,不能藉此宣称「普遍的美味不激亏存在」. 於是在相对主义的案例中,作者进一步排除了仇很者、虐待狂、恋童癖、成瘾症病患……等「道德色盲」.他们虽然冲击了普世标准,却不代表该立场具有相对价值(其差异背後,缺乏相抗理论). (2)差异实际上反驳相对主义.假设一个相对主义者虽然在逻辑分析上失败了,但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说人类对客观规范的差异证明相对主义的正确性.相对主义者於是立下一项原则,就是差异就等於真理不存在;但这原则实际上反驳了自己的理论.人人都知道,有些人相信相对主义是一个错误的观点;换句话说,我们不同意相对主义解释道德本质的理论.我们认为客观的道德规范存在,而相对主义者认为它不存在.但根据相对主义者的原则(就是「差异等於真理不存在」),他应该放弃自己的意见,就是不相信「相对主义是正确的」这看法.对相对主义者来说,事情实际上更糟,因为他的「差异」原则是一个没有普遍协议的命题,故此必须予以拒绝.正如哈根指出:「我的不同意使这命题(就是「差异等於真理不存在」)缺乏普遍协议,根据这命题本身的存在基础,已能足够确定它是无效的.」 普遍主义者:道德标准是唯一的.相对主义者:我不同意宴铅乎.且我对此观点的差异,便足以证明道德标准并非唯一.普遍主义者:所以,你主张「道德标准不是唯一的」?相对主义者:对.普遍主义者:那?,我对「道德标准不是唯一的」表示不同意,则我的差异是否也推翻了你的真理?又如果真理需要大家同意,则你所谓「有差异存在,便足以证明道德标准并非唯一」的看法,其本身也没有获得我的同意,不是吗? 以上,为本段重点. 相对主义者:等等,如果真理不需要大家同意,则你主张的「这世界上有唯一的道德标准」,岂不变成了一个逻辑上完全封闭,以致无从检证的命题(再多差异,皆不构成反证)?又你否认「有差异存在,便足以证明道德标准并非唯一」——但该否认本身,恰恰正符合了我的主张,也就是「道德标准不是唯一的」,不是吗(因涉及语言的後设用法,此处仅为简单归谬,後面会详加解释)? 以上,为补充. (3)差异被高估了.虽然人们和文化对道德问题有差异,但这并不表示他们缺乏相同的价值观,也不表示道德规范对所有国家、在所有时候和所有地方没有约束力.试看塞冷城审判女巫的事例,在殖民地时期的麻萨诸塞州,一些人因施行巫术而被判死刑;今天我们再不处死巫师,因为我们的道德规范已经改变.但是,我们不处死巫师,因为我们不相信「施行巫术对社会有致命的影响」,和十七世纪麻萨诸塞州居民所相信的不一样.假设我们有证据证明,施行巫术能影响人,像间接吸烟能影响非吸烟者一样;结果我们考虑到这个新发现的事实,改变我们的价值观;我们就可能在餐馆内设立非巫师区,也禁止在飞机上施行巫术.这做法其实就和十七世纪塞冷城的居民一样,认为「群体的好处」是一种价值,只不过我们相信,他们弄错了巫师对社会的实际效果吧.哲学家雷切斯(James Rachels)提出另一个例子,说明对某些事实的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明白为何其他人似乎有不同的价值观.他用的例子是爱斯基摩人杀婴孩的做法(主要是杀女婴).从表面上看,这种做法似乎表明,爱斯基摩人对生命的价值观和我们极其不同.既然人的生命价值观是极基本的价值观,似乎道德相对主义是正确的;但雷切斯并不赞同.当我们认识到事实的本相,就明白爱斯基摩人的杀婴行动是一种被强迫的邪恶,他们对生命的价值观其实与我们并无太大差异.雷切斯解释说:我们可能会发问,爱斯基摩人为什?要这样做.解释是他们并非对他们的孩子缺乏爱,也并非对生命的尊重较低.如果情况许可下,爱斯基摩人一定保护其婴儿;但他们住在恶劣的环境中,食物往往供不应求.……女婴首先被遗弃是因为:1 在这个社会中,男性是食物的主要供应者,按照传统的分工,他们是猎人;显然地,保留足够的食物采集者最为重要.2 还有另一个重要理由,由於猎人的伤亡率很高,过早死亡的成年男子远远超过成年女子.因此,若男婴和女婴存活的人数相等,则成年女子人口将大大多过成年男子.一位作者审查现有的统计数字後,作结论说:「如果没有杀女婴的做法,……一个爱斯基摩群体的女性人口,约为供应粮食的男性之一倍半.」因此,在爱斯基摩人中,杀婴并不表示他们对孩子有截然不同的态度.相反地,为确保整个家庭的生存,他们接受有时需要采取极端的措施.即使这样,杀死婴儿仍不是最先的选择,很多时出现领养;无子女的夫妇特别高兴收养其他夫妇的「盈馀」,杀婴只是最後的选择.我要强调这一点是为了表明,人类学家最初收集的数据可能会产生误导,它可以使文化之间不同的价值观显得大过实际的差异.爱斯基摩人的价值观跟我们的价值观并非有大差异,只不过环境强迫他们选择了其他人不需做的选择.这例子并不是说,爱斯基摩人的做法是正确的,也不是说我们不应该试图说服他们承认错误.这个例子只说明,当我们小心研究某些做法(如杀害女婴),结果是表面的道德差异可能不是真实的道德差异. 不同的行为背後,却可能共享著相同的价值观——作者持续在压缩相对主义的反证空间.至此,奇风异俗的例子多半都不能用了. 让我们再考虑堕胎的问题.传统的说法是,有关堕胎的道德上和法律上的辩论,代表两个派别的争论;他们各持有不可共通的价值系统.但这说法是错误的,因为这两个派别持有许多共同的价值观.1 双方都相信,所有人类都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无论政府保护这些权利与否.这解释了为何双方都呼吁要争取一项基本人权;维护生命的倡导者呼吁「生命」,维护选择的倡导者呼吁「自由」(或「选择」).双方都认为,一个公正的宪法制度必须坚持基本人权.2 双方都相信,自己的立场最能体现对方的基本价值.维护选择的倡导者并不否认生命是一种价值,但亦认为人类自由是一个必要的成份,因为一个人有自由才可以追求最丰富和最完满的生命.另一方面,维护生命的倡导者并不避开自由;她认为,人类的自由的极限是另一个人的生命权.例如,一个人有权利自由地追求任何目标来获得快乐,如参观洛杉矶湖人队的篮球比赛;但是,当一个人追求自由而使别人丧失生命或自由的时候,她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就如为要准时到达篮球比赛而开车撞倒行人.维护生命的倡导者认为,胎儿是一个人,有生命权,堕胎的後果是胎儿的死亡,除少数例外,堕胎在道德上是不合理的.维护选择的倡导者并不否认人类有生命权;只不过他认为生命权没有延伸到胎儿,因为胎儿不是人.维护生命的倡导者并不否认人有自由去选择获得最高的利益,只不过她认为,这种自由不包括堕胎的权利,因为这样的选择和另一个人(胎儿)的生命、自由和利益有冲突.因此,总括来说,堕胎的辩论并非真正是价值系统的冲突,因为大家都同意,生命和自由都是基本价值观念. 容我说的更简单一点:堕胎争议,不是个道德问题,而是个定义问题.关键在於,胎儿(早期的)到底算不算是人?从受精卵,到出生,哪个阶段前,它是细胞?哪个阶段後,他是个体?辩论堕胎的双方,或许都同意生命权大於自由权……与道德相对主义无关. 随著科技进步,许多过往清清楚楚,不用划分也无从划分的观念,渐渐浮现起种种模糊,例如何谓出生(体外培育)?何谓死亡(叶克膜)?何谓心智(人工智能)?何谓人(复制人)?当然,或许我们永远也无法找出一个能令所有人满意的定义.但界线模糊,不代表道德差异. (4)道德相对主义引致荒谬的後果.1 如果真的没有客观的道德规范适用於所有时候和所有地方的所有人,那?必须拒绝以下几个道德判断:特丽莎修女在道德上比希特勒更好、强奸永远是错的、折磨婴儿为乐是错的;但否认这些是普遍真理好像必定是荒谬的.我们每一个直觉告诉我们,不论其他文化或个人怎样想,至少某些道德判断是绝对正确的.我实在看不出,为什?相对主义者有必要完全否认上述判断——道德观是「相对」的,不等於道德观是「任意」的.他们大可既承认「折磨婴儿为乐是错的」,又怀疑「泰瑞莎修女在道德上比希特勒更好」.换言之,在论证道德普遍性的过程中,如果作者容许例外(参见前篇开头第二段),则在讨论道德相对性的时候,自然也不该排除某些判断会在不同标准间发生重叠的可能. 2 如果相对主义者声称,道德是相对於个人的;若个人之间道德发生冲突又怎样?例如,达默(Jeffrey Dahmer)的道德观显然容许自己成为食人肉者,杀死他的邻居;但他不幸的邻居大概不会赞同达默的独特口味.相对主义者要怎样解决食人肉者和他的晚餐之间的道德冲突呢?既然原则上没有一个人的道德比其他人优越,那?,是否我们应该抛个硬币去决定呢?还是简单地接受「强权即公理」呢?此外,如果道德生活只不过反映人们的个人口味、喜好和取向,那?我们就没有合法基础去告诉青少年,说撒谎、偷盗、诈骗和杀死自己初生的婴儿在道德上是错的呢? 很奇怪,作者似乎自己混淆了「道德」与「偏爱」(参见前篇章节A第一段). 认为世间是丛林,因此弱肉强食,这是某种道德观.喜欢吃人肉,这只是某种偏好.偏好的冲突,该怎?解决?在相对主义中,当然是透过价值竞逐(政治、经济、言论、武力),最後,选择是哪个部份要牺牲(不一定牺牲谁,不一定牺牲多少).对普遍主义而言,却因其相信唯一的价值标准,故某些偏好,势必将永远是罪恶的(确定牺牲你,确定牺牲全部).又若把吃人肉本身,当成一种官能性倚赖……则这种病态行为作者刚刚才反驳过.不赘述.3 即使相对主义者让步说,道德观并非相对於个人,而是相对於个人所属的文化(也即一个人只有义务遵循一个社会的法规),其他问题就随之而来.a 文化相对主义者的立场是自我反驳的.莫兰(J.P. Moreland)?译者注:现代基督教卫道家?解释自我反驳的立场是什?意思:当一项声明不能满足本身的标准(即不能符合自己的正确性标准或可接受性标准),它就是自我反驳.……例如,「我不能说任何一个英文字」是一项自我反驳的声明,因为这句话用英文讲出.「我不存在」也是自我反驳,因为你必定要存在才能说这句话.「真理不存在」亦是自我反驳,因为如果这声明是假的,它就是假的;但就算这声明是真的,那?它仍然是假的,因为真理既然不存在,「真理不存在」这声明就不是真理,仍然是假的.文化相对主义是如何自我反驳呢?文化相对主义的支持者认为,客观的和普遍的道德规范不存在,因此每个人都应该随从自己所属的文化的道德规范.但是,这做法就等於文化相对主义者作出绝对的和普遍的道德要求,也就是每个人都有道德义务去随从自己所属的文化的道德规范.如果这道德规范是绝对的和普遍的,则文化相对主义是虚假的.但如果这道德规范不是绝对的或不是普遍的,则文化相对主义仍然是虚假的,因为我没有道德义务去随从自己所属的文化的道德规范. 甲:宇宙间没有必然的真理.乙;那?你这句话,是必然的真理吗?如果是,那宇宙间就至少有一句真理.若不是,那宇宙间就依然可能有其他真理. 这种争论,单纯是没有分清语言层次的结果.语言,可以用来讨论某些对象.同样地,语言也可以用来讨论那些「讨论某些对象的语言」……即当讨论道德时,语言的对象是「道德」,而当讨论「他人对道德的讨论」时,语言的对象是「另一则语言」.相较前者,後者被称为是「後设语言」(後设之後还有後设,只要有需要,语言可以一直後设下去). 因此,当甲说「宇宙间没有必然的真理」时,甲所讨论的对象,是「目前宇宙间的真理」.若要反驳,乙得针对同一个标的,指出「有那些真理」可以为必然.而当乙转向质疑起「我这句话本身是否为真理」时,乙所讨论的对象,却变成是「甲用来讨论真理的语言」(处於後设语境)——与甲原本的标的无关(不分清这一点,人们几乎无法进行任何讨论). 在不同的语言层次中,逻辑跳来跳去,没有意义(我前几段提到的归谬,便是出於「对後设语言的後设」,好玩而已,一样没意义). b 由於我们每个人都属於不同的「社会」或「文化」,当不同文化的规范冲突时,就没有客观的方法来确定应遵循那一个文化的规范.例如,有一个女人名为辛娜,她在加利福尼亚州好莱坞中居住,那是一个自由派的富有住宅区.在她那个区域中,通奸被认为是「开明」的行动,不通奸者被认作是过分拘谨;但在她参加的基督教教堂中,通奸被谴责为罪恶;而在她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中,通奸没有被鼓励也没有被劝阻.假设辛娜选择在律师事务所的小办公室跟一个教友唐奴通奸,而唐奴居住在一个保守派的住宅区;在那个区域中,通奸是被谴责的;办公室位於教堂的隔壁,亦恰好位於辛娜的住宅区和唐奴的住宅区中间.若是这样,应当应用哪一个社会的道德呢?如果文化相对主义者回答说,辛娜可以自由选择,结果我们就回到个人相对主义了,而我们在前面已决定个人相对主义是荒谬的. 道德是否存在相对标准?与相对的道德标准间,该如何取舍?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 就像美貌是否存在相对标准?与不同的美女间,该如何取舍?後者的困扰,不影响前者的结论. 在不同场域,取舍不同标准,既是自由也是迷惘,既是痛苦也是快乐.抉择,本来就是道德相对主义者的毕生功课. c 如果道德可以简化为文化,就不可能有真正的道德进步.一个文化若要越来越好,唯一的方法就是在这进步的文化外有客观道德规范独立存在;必须要有更高的道德准则,让这进步的社会可以向它靠近.但是,如果道德上的好只是一个人的文化内认为是好的,则我们只可以说文化规范正在改变,但社会不会进步或越来越好.若是如此,谁可以合理地否认,美国废除奴隶制度是一次真正的道德进步呢?美国是否在变好呢,抑或它只是在变化呢? 再次重申:道德观是「相对」的,不等於道德观是「任意」的.不同的道德观,各自有其不同型态下的完美与提升. 而越靠近某种道德观的完美,往往就越是另一种道德观的灾难.就像废除奴隶制,对自由派而言,这当然是越变越好.但自由派同时也主张开放枪枝与毒品,那?,身为基督徒的作者是否会同意那将是下一次「真正的道德进步」呢? d 如果文化相对主义是真实的话,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或令人钦佩的文化改革者.莫兰解释:如果相对主义是真的,那?它在原则上就不可能有真正的道德改革者(就是一个不单单顺从社会法规的人,而是要改变法规的人).因为根据定义,道德改革者主张社会的法规在道德上之不足,所以要改变.如果相对主义是真的,就是一个行为必须在社会法规内方能是对的,所以改革者跟据定义就是不道德的,因为他采用了社会法规外的价值观,并尝试用这些价值观去改变原有的社会法规.如果一个人要将历史上每一个道德改革者(包括摩西、耶稣、甘地、马丁路德金)都评断为不道德的话,这是极可笑的.一个这样说话的道德观点肯定是错误的. 如果一个人要将历史上每一个道德改革者(包括摩西、耶稣、甘地、马丁路德金)都评断为不道德的话,这是极可笑的…… 唉,拥有放肆嘲笑一切权威(无论政治、文化、学术或道德)的可能——这正是道德相对主义最最令人珍爱的核心啊! 因此,为了保持一致,文化相对主义者对真正的道德进步或真正的道德改革者,必须否认他们确实存在,因为这种现象的前提就是客观的和绝对的道德规范真实存在. 下一篇,作者要对道德相对主义的社会功能进行拆解.

爬虫数据安全法

前言

由于网络数据爬取行为具有高效检索、批量复制且成本低廉的特征,现已成为许多企业获取数据资源的方式。也正因如此,一旦爬取的数据设计他人权益时,企业将面临诸多法律风险。本文判或将从数据爬取行为的相关概述、数据爬取相关立法规定,结合数据爬取行为近期典型案例,探讨数据爬取行为的合规要点。

一、数据爬取行为概述

数据爬取行为是指利用网络爬虫或者类似方式,根据所设定的关键词、取样对象等规则,自动地抓取万维网信息的程序或者脚本,并对抓取结果进行大规模复制的行为。

使用爬虫爬取数据的过程当中,能否把握合法边界是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问题。近些年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广泛使用,对各种数据的刚性需求,使数据行业游走在“灰色边缘”。面对网络数据安全的“强监管”态势,做好数据合规、数据风控刻枝拆不容缓。当前我国并没有相关蚌埠劳动法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对数据爬取行为进行专门规制,而是根据爬取数据的不同“质量”,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等现有蚌埠劳动法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进行规制。

二、数据爬取相关法律责任梳理

(一)承担刑事责任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刑法》第285条第1款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典型案例:李某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23)川3424刑初169号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使用“爬虫”软件,大量爬取全国各地及凉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公告的车牌放号信息,之后使用软件采用多线程提交、批量刷单、验证码自动识别等方式,突破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将爬取的车牌号提交至“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车辆报废查询系统,进行对比,并根据反馈情况自动记录未注册车牌号,建立全国未注册车牌号数据库。之后编写客户端查询软件,由李某通过QQ、淘宝、微信等方式,以300-3000元每月的价格,分省市贩卖数据库查阅权限。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文某为牟取私利,违法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刑法》第285条第2款规定如下,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对“情节严重”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二)获取第(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典型案例:李某、王某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案(2023)沪0104刑初148号

本案中,益采公司在未经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经李某授意,益采公司部门负责人被告人王某、高某等人分工合作,以使用IP代理、“X-sign”签名算法等手段突破、绕过淘宝公司的“反爬虫”防护机制,再通过数据抓取程序大量非法抓取淘宝公司存储的各主播在淘宝直播时的开播地址、销售额、观看PV、UV等数据。至案发,益采公司整合非法获取的数据后对外出售牟利,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高某等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文某为牟取猛冲枣私利,违法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刑法》第285条第3款对该罪规定如下,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还列举了“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等类型的程序、工具。

典型案例:陈辉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2023)粤0115刑初5号

本案中,被告人陈辉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本区编写爬虫软件用于在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旗下的大麦网平台上抢票,并以人民币1888元到6888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出售该软件,非法获利人民币12万余元。2023年7月11日,被告人陈辉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上述爬虫软件具有以非常规的方式构造和发送网络请求,模拟用户在大麦网平台手动下单和购买商品的功能;具有以非常规手段模拟用户识别和输入图形验证码的功能,该功能可绕过大麦网平台的人机识别验证机制,以非常规方式访问大麦网平台的资源。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辉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

4、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253条中规定了该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典型案例:杭州魔蝎数据 科技 有限公司、周江翔、袁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023)浙0106刑初437号

本案中,被告人周江翔系魔蝎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运营,被告人袁冬系魔蝎公司技术总监,系技术负责人,负责相关程序设计。魔蝎公司主要与各网络贷款公司、小型银行进行合作,为网络贷款公司、银行提供需要贷款的用户的个人信息及多维度信用数据,方式是魔蝎公司将其开发的前端插件嵌入上述网贷平台A**中,在网贷平台用户使用网贷平台的APP借款时,贷款用户需要在魔蝎公司提供的前端插件上,输入其通讯运营商、社保、公积金、淘宝、京东、学信网、征信中心等网站的账号、密码,经过贷款用户授权后,魔蝎公司的爬虫程序代替贷款用户登录上述网站,进入其个人账户,利用各类爬虫技术,爬取(复制)上述企、事业单位网站上贷款用户本人账户内的通话记录、社保、公积金等各类数据。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杭州魔蝎数据 科技 有限公司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周江翔、袁冬分别系对被告单位魔蝎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5、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典型案例:谭某某等侵犯著作权罪(2023)京0108刑初237号

本案中,被告鼎阅公司自2023年开始,在覃某某等12名被告人负责管理或参与运营下,未经掌阅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权利公司许可,利用网络爬虫技术爬取正版电子图书后,在其推广运营的“鸿雁传书”“TXT全本免费小说”等10余个App中展示,供他人访问并下载阅读,并通过广告收入、付费阅读等方式进行牟利。根据经公安机关依法提取收集并经勘验、检查、鉴定的涉案侵权作品信息数据、账户交易明细、鉴定结论、广告推广协议等证据,法院查明,涉案作品侵犯掌阅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文字作品共计4603部,侵犯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文字作品共计469部。

法院认为,鼎阅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覃某某等12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予惩处。

(2) 构成不正当竞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典型案例: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 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新媒体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本案中,两原告系微信公众平台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被告某新媒体公司系某网站经营者,利用爬虫技术抓取微信公众平台文章等信息内容数据,并通过网站对外提供公众号信息搜索、导航及排行等数据服务。原告诉称,被告利用被控侵权产品,突破微信公众平台的技术措施进行数据抓取,并进行商业化利用,妨碍平台正常运行,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辩称,爬取并提供公众号数据服务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其爬取的文章并非腾讯公司的数据,而是微信公众号的用户数据,且其网站获利较少。

法院认为,被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擅自使用原告征得用户同意、依法汇集且具有商业价值的数据,并足以实质性替代其他经营者提供的部分产品或服务,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所规定的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3) 行政责任

我国当前关于爬虫行为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主要规定在《网络安全法》中,其中涉嫌违反第27条规定的:“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该法第63条对违反第27条还规定了具体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拘留”“罚款”等处罚。同时,对违反27条规定受到处罚的相关人员也作出了任职限制规定。

此外,《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16条对爬虫适用作出了限流规定:“网络运营者采取自动化手段访问收集网站数据,不得妨碍网站正常运行;此类行为严重影响网站运行,如自动化访问收集流量超过网站日均流量三分之一,网站要求停止自动化访问收集时,应当停止。”同时,第37条也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网络运营者违反相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公开曝光、没收违法所得、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三、数据爬取行为的合规指引

(一)严格规范数据爬取行为

1、如果目标网站有反爬取协议,应严格遵守网站设置的 Robots协议。Robots协议(也称为爬虫协议、机器人协议等)的全称是“网络爬虫排除标准”,网站通过Robots协议告诉搜索引擎哪些页面可以抓取,哪些页面不能抓取。该协议尊重信息提供者的意愿,并维护其隐私权;保护其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被侵犯。Robots协议代表一种契约精神,互联网企业只有遵守这一规则,才能保证网站及用户的隐私数据不被侵犯。可以说,无论从保护网民隐私还是尊重版权内容的角度,遵守robots协议都应该是正规互联网公司的默之举,任何违反robots协议的行为都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2、合理限制抓取的内容。在设置抓取策略时,应注意编码禁止抓取视频、音乐等可能构成作品的、明确的著作权作品数据,或者针对某些特定网站批量抓取其中的用户生成内容;在使用、传播抓取到的信息时,应审查所抓取的内容,如发现属于用户的个人信息、隐私或者他人的商业秘密的,应及时停止并删除。对于内部系统数据,严格禁止侵入。

3、爬取行为不应妨碍网站的正常运行。企业应当合理控制爬取的频率,尽可能避免过于频繁地抓取数据,特别是如果超过了《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的“自动化访问收集流量超过网站日均流量三分之一”的要求,就应当严格遵守网站的要求,及时停止数据抓取。

(二)爬取个人信息时恪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在我国,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散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法律与规范之中。网络经营者拟爬取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上述蚌埠劳动法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取得个人用户的事前同意为原则,避免超出用户的授权范围爬取信息。同样地,数据接受方也应当对以爬虫方式获取的他人信息进行合法性审查,了解个人信息主体是否同意共享个人信息数据。

(三)爬取商业数据时谨防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数字内容领域,数据是内容产业的核心竞争资源,内容平台经过汇总分析处理后的数据往往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因此非法爬取行为在某些具体应用场景下会被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尤其是对于双方商业模式相同或近似、获取对方的信息会对对方造成直接损害的,企业应重点予以防范。如果存在此种情形,则应当谨慎使用爬取获取被爬取网站的数据。

四、结语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以及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数据的价值日益凸显,部分企业通过数据爬取技术更加高效地获取和深度地利用相关数据,从而弥补企业自身数据不足的现状,支撑企业的商业化发展。对于这些企业而言,“网络爬虫如何爬取信息数据才是合法的?”“爬取数据时如何做到合规?”是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作为法律工作者,应当从法律的专业角度给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合规指引,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进而全面提升国家 科技 创新能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上一篇:兰玉梅律师年纪 兰玉梅律师事务所

下一篇:律师所装修风格 律所装修有什么讲究

声明:《川粤律师事务所 川粤律师事务所怎么样》一文由律师委托(www.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蚌埠劳动法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最近更新

  • 山西律师 山西律师协会 山西律师 山西律师协会

    山西律师收费标准2023法律主观:各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省直各律师事务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

    劳动关系 日期:2023-05-31

  • 犯罪律师 北京职务犯罪律师 犯罪律师 北京职务犯罪律师

    如何选择刑事案件律师刑事案件请律师一般要多少钱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1、案件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

    劳动关系 日期:2023-05-30

  • 滨州律师 滨州律师事务所排名 滨州律师 滨州律师事务所排名

    滨州律师事务所地址查询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简漏液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滨州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山东省拦物滨州市黄河二路,该律所专业办理离婚、搜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劳动关系 日期:2023-05-30

  • 工商律师 工商律师函发出后对方几天能收到 工商律师 工商律师函发出后对方几天能收到

    工伤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法律主观:工伤的官司请法律工作者都可以,费用较低,大概3000到4000左右,律师的话基本上万。以下是律师的兄带仔一些收费标准。律师费用是由...

    劳动关系 日期:2023-05-30

  • 保山律师 保山律师咨询电话 保山律师 保山律师咨询电话

    工资太低想离职老板挽留法律问题:我在一家门面店上班,没有和老板签条约。因为工资太低,老板不加工资,所以想离职,但是老板也不让走。请问我该如何能拿回我的工资?(律...

    劳动关系 日期:2023-05-30

  • 三木律师 三木律师事务所是哪部电视剧 三木律师 三木律师事务所是哪部电视剧

    李狗嗨sp为什么日剧李狗嗨(legalhigh)我觉得并不好看?但是知乎上很多追捧...这个看个人的审美了吧,节奏快,加上雅人叔的吐槽新垣结衣的颜值也不低,配角...

    劳动关系 日期:2023-05-30

  • 李华律师 李华律师荆门 李华律师 李华律师荆门

    武隆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根据公猛锋开资料,武隆巷口法律服务所法人是李华。李华是一名资深律师,多年来在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他曾经在多个知名的法律...

    劳动关系 日期:2023-05-30

  • 柳平律师 柳平律师手机 柳平律师 柳平律师手机

    吴孟达简介及详细资料图片早年经历吴孟达,1953年出生于福建厦门,7岁离开厦门去了香港。吴孟达1973年报考了第三期香港无线电视艺员培训班,同学包括周润发、林岭...

    劳动关系 日期:20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