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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最新量刑标准罚金数额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2-09-03 11:10:33 作者: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新《刑法》对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贪污罚金的数额通常不低于十万元具体的罚金数额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因实施贪污行为获得的违法收 下面由青岛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贪污罪最新量刑标准罚金数额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贪污罪判处罚金的标准

一、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贪污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青岛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贪污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贪污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及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
2、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
3、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贪污罪数额量刑标准

一、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1、贪污罪量刑标准是:
(1)贪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青岛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贪污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贪污罪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中前者是贪污罪的主要客体。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
2、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间接故意或过失不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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